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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6.06.27 14:30 浏览:8477

云南艺术学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始建于1959年6月2日,其前身可追溯到1938年西南联大的文化生活部和师范学院,是我国西南地区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建校以来,累计向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近10万名各类优秀艺术人才,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9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云南省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获批艺术学理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我校科研创作展演成果丰硕,获国家社科基金(含艺术学项目)20余项(其中重大项目3项),国家艺术基金50余项。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较第四轮稳步提升。2025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校2个一级学科、4个专业学位类别上榜,并全部进入全国前30%。其中艺术学一级学科位列26.58%,设计学一级学科位列14.44%。学校4个专业学位类别全部进入前20%,其中音乐位列12.21%,舞蹈位列16.67%,戏剧与影视位列14.84%,美术与书法位列14.94%。在27个本科招生专业中,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各类作品在全国全省各类赛事、演出、展览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多次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文华奖”、曹禺戏剧文学奖、中国舞蹈“荷花奖”、全国美展、中国设计大展等国家级奖项。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多人入选中宣部思想政治英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云南省“云岭教学名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云南省“万人计划”文化名家、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人才等荣誉称号。

云南艺术学院将始终遵循“继承传统、学习民间,兼容中外、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秉承“海涵地负、继往开来”的学校精神,“务实、求新、尚美”的校训,立足于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地理区位优势和文化资源优势以及综合艺术院校办学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云南发展战略,致力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和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艺术院校。

一、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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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我院第二学士学位招收2026年云南艺术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尚未就业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体检标准参考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

考生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https://zs.ynart.edu.cn)下载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0日按照要求将“1.报名表扫描件;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学历证书扫描件;4.学位证书扫描件;5.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6.考生综合素质材料”打包压缩(压缩文件以“姓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YNART_ZB@163.com)。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资格审核与综合素质考核

1.学院招生与就业处于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招生资讯网予以公示。

2.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并评定成绩。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https://zs.ynart.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一)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院请假。未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入学、收费和奖助学等方面参照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政策执行。

六、学籍管理、专业培养和证书颁发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院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中途退学的,发肄业证书。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

(一)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37127、65937128、65954207、65954467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电子信箱:YNART_ZB@163.com

学院网址:https://www.ynar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ynar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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